奢侈稅 不只打房而已
- 2011-02-26
- 工商時報
除了打房、嚇阻投資客,奢侈稅範圍還包括高檔家具、毛皮等這類昂貴製品。
依據財政部提出的「特定貨物及勞務稅」(俗稱打房稅、奢侈稅)草案,打擊投資客的標的,將不只是住宅,還包括商辦大樓、建築空地,同時,售價逾50萬元的高檔傢俱也要加重課稅10%。
財政部昨日表示,該草案正式名稱為「特定貨物及勞務稅」,這是貨物稅和銷售稅的混合體。對不動產的課法,是每一次在短期內移轉時都要課徵,為銷售稅性質。對高價貨物、高價勞務的課稅,只課一次稅後,再出售不再課徵,屬於貨物稅性質,所以法案不能只稱為銷售稅。
奢侈稅不只對住宅房地課稅,也對在2年內移轉的「可供建築空地」、「商業大樓」加徵課稅,持有時間在1年以下、課徵15%,持有1至2年課徵10%。
財政部說,1年內移轉課徵較高的稅率15%,是因1年內公告現值不調整,課不到土增稅,或是僅些微調整,課到的土增稅非常少。
財政部統計,1年土地交易有48萬件,持有1年以內移轉者占全數交易16%,持有1~2年交易案件占12%、兩者合計28%。如果加重課稅,估計交易案會減至原有量15%,亦占全部交易量只剩1.87%。儘管如此,估計對不動產加重課稅,1年仍可課到129億元。
至於住宅,奢侈稅的核課對象是「非自用住宅」。所謂的自用住宅,財政部定義從嚴,採取土增稅裡適用「一生一屋」優惠稅率10%定義:「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只有1戶」,在此定義下,擁有第2戶以上的房子都屬非自用住宅。
財政部表示,如此才能達到抑制短期炒作房市效果,如果從寬解釋,課稅效果將大打折扣。
此外,財政部也對每件單價50萬元以上的傢俱加重課稅10%。根據國稅局及海關過去課稅資料,財政部估計這類豪華傢俱1年出售5,000件,交易額2.5億元,以加徵10%計算,1年可 課稅2,500萬元。
財政部並依照農委會建議,對50萬元以上的龜殼、玳瑁、珊瑚、象牙、毛皮及其製品課稅10%,1年稅收20億元。(相關新聞見A3)